注射Botox案|女銀行家注射肉毒後身亡  93歲名醫李宏邦獲無條件釋放

更新時間:13:47 2025-11-12
發佈時間:13:47 2025-11-12

2018年,一名52歲的女銀行高層在接受整形醫生李宏邦注射肉毒桿菌素(Botox)期間不幸身亡。事後調查揭示,李在療程中混合使用四種藥物,導致病人過度鎮靜並最終昏迷死亡。李宏邦被控誤殺,但因其患有失智症及認知障礙,無法有效參與辯護程序,陪審團一致裁定他不適合答辯,並確認其行為構成誤殺。

法官郭啟安在高等法院指出,李在病人服用安眠藥及禁食狀況不明的情況下仍進行鎮靜療程,期間未有監察氧氣飽和度,也未提供氧氣或拮抗劑,甚至向其他醫療人員隱瞞治療詳情。陪審團認定其行為屬嚴重疏忽,直接導致病人死亡。

根據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》第76條,法院可考慮判處醫院令、監管治療令或監護令。然而,李宏邦年事已高,身體狀況無法接受治療,社會福利報告亦認為其家庭照顧穩定,毋須外界介入。法官因此裁定無條件釋放為唯一可行選項。

 

93歲名醫李宏邦2018年為52歲投資銀行女高層注射肉毒桿菌針(Botox)時,因混合使用4種藥物將死者過度鎮靜,最終致其昏迷不治
93歲名醫李宏邦2018年為52歲投資銀行女高層注射肉毒桿菌針(Botox)時,因混合使用4種藥物將死者過度鎮靜,最終致其昏迷不治
 死者張淑玲
死者張淑玲

 

李宏邦早在2003年已因類似醫療失誤導致病人死亡,2009年被醫委會停牌九個月。法官批評他未有從過往錯誤中吸取教訓,反而重蹈覆轍,奪去另一條性命,形容其行為「臭名昭著」,應受嚴厲譴責。

雖然法院未能正式定罪,但法官強調陪審團已確認李的行為導致死亡,並指出他隱瞞藥物使用情況,延誤救援,背棄病人信任。法官表示,雖然李年老體弱,嚴懲可能不公,但死者家屬理應獲得公義與明確道歉。遺憾的是,法院無力促使李悔過,家屬只能透過民事訴訟追討責任。

控方曾建議索取社福報告以評估是否適合判處監護令,最終報告不建議採取該措施。李宏邦被控於2018年11月12日因嚴重疏忽非法殺死張淑玲,控罪列明他未有履行作為註冊醫生的謹慎責任,包括忽視病人安全、未提供必要醫療支援及隱瞞治療資料。